为大力开展警示曝光行动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衡阳公安交警
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对高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
典型事故案例等进行曝光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突出违法车辆
酒驾名单
醉驾名单
逾期未年检车辆
未戴安全头盔人员名单
事故多发路段
雁峰区:白沙大道、蒸湘南路。
石鼓区:G107国道松木工业园路段。
衡东县:大浦镇狮子口地段。
衡南县:栗江镇鲤鱼村狮塘组、S337省道支线衡南县花桥镇接观村、G107国道廖田老派出所门口路段、G107国道1921公里800米路口、三塘镇朝阳路。
高风险企业
典型事故案例
1.2024年8月4日9时45分许,雷某驾驶湘D7***9号小轿车在常宁市洋泉镇洋泉村镇政府至泉塘线(C094)1公里100米五组路段右转弯时,未减速让行,与张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刘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雷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负此事故发生主要责任。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2.2024年8月1日15时30分,周某某驾驶湘D*****3小型客车沿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宇元万象城地段时,因向右驶出道路时与沿蒸湘南路由南向北行驶由郑某某驾驶的衡阳S9250号二轮电动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郑某某倒地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一款有关“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