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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法院丨拒不执行强惩戒 司法拘留促和解

2024-09-26 16:38:42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思君 浏览量: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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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中,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胡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申请执行人陈某某路过被执行人衡南县某汽车修理店时,被正在维修的铲车掉落的铲斗砸伤。该案最终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衡南县某汽车修理店赔偿陈某某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衡南法院于202473日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衡南县某汽车修理店老板胡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查封名下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希望其主动履行但均未果,便向被执行人衡南县某汽车修理店老板胡某某下达司法拘留决定书,将胡某某拘传到法院。通过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如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将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总数10万元分期付的执行和解协议。

下一步,衡南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力度,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编辑】刘娟
【责任编辑】周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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